發表時間
2026/10/07
最後更新
Aug 26, 2026 5:59 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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✉️ 公民電廠實驗室
現場故事
「公民電廠要用公司,還是合作社?」
很多人直覺會說:合作社聽起來比較有公民精神,公司聽起來像是財團的事。
合作社當然是很好的選項。歐洲許多成功的公民電廠就是合作社;背後奠基於長期的合作經濟與生活合作社傳統,社員一人一票,共同決定能源事業。不過在台灣,多數社區對合作社較陌生;成立至少需要七名社員,還要有理事、監事。社區人事一改選,往往又得重新協商。更現實的是,合作社不能讓營利事業加入,也可能限制未來與企業合作的方式。
因此,我們目前比較傾向成立「公民能源公司」,把公民電廠的精神寫進規則裡,避免變成「誰錢多,誰說了算」。例如,限制單一持股比例、重大決策一人一票、保留在地居民的參與比例,並約定盈餘的一部分回饋社區。企業可以出資或提供資源,但不會因此取得決策控制權。
所以,公司不是比較不公民,合作社也不是天然比較民主。關鍵是:組織能不能讓居民真正參與,並把權力與收益留在社區。
實驗紀錄
- 關鍵假設:居民願意以公司型態成立公民電廠,前提是權利、責任與收益都被說清楚
- 創意解方:以公司章程與投資協議提供清楚的法律架構,用持股上限、一人一票與社區回饋保留公民精神
- 測試結果:已完成公司章程與投資協議的標準版文件
- 雖然國際上有許多成功的公民電廠採用合作社模式,但台灣缺乏歐洲糧食合作社的歷史背景,多數社區對合作社仍然陌生。
- 感謝寰瀛律師事務所願意陪我們一起做夢,讓我們在看似冰冷的法律文字中,感受到人性的溫暖。
- 我們建議每個案場各自成立一間公司,讓股東的權利、出資與責任有清楚的法律邊界與保障。若你的社區正在思考如何成立公民電廠,歡迎來聊聊。我們很樂意分享已完成的標準版文件,當作討論與調整的起點。
下期預告
公民電廠實驗室 #9:誰來協助公民電廠? 發送時間:2026 年 11 月 4 日(每月第一個週三 10:0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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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勝崎|探淵科技營運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