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表時間
2026/09/02
最後更新
Aug 26, 2026 5:59 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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✉️ 公民電廠實驗室
現場故事
「公民電廠,不就是大家一起出錢蓋電廠嗎?」這個說法只對了一半。
一群人共同出資,確實是起點;但如果出錢的人不能參與決定電廠要蓋哪裡、蓋什麼、收益怎麼分配,那它比較像一項投資,而不一定是公民電廠。
我們在南部推動的公民電廠,核心概念是「在地能源、在地開發」。白話來說,由在地居民自行開發在地的再生能源,大家一起找場地、討論要不要做、決定怎麼做;電廠運轉後,收益扣除維運成本,回到參與者與社區。它可以支持股東的合理回報,也可以用在老人共餐、巡迴巴士或社區真正需要的事。
更重要的是,公民電廠不能變成「誰錢多,誰說了算」。因此,我們建議用單一持股上限與一人一票的設計,讓出資額不同的人,都能對重大事情有同等的發言權。
我很喜歡庶民發電學習社區合作社的一句話:「案場,是我們學習的案發現場。」公民電廠的主角不是太陽能板,也不是微水力機組,而是願意一起承擔、一起決定、一起學習,也一起享受成果的人。
實驗紀錄
- 關鍵假設:當居民能參與決策並看見在地回饋,會更願意支持再生能源
- 創意解方:把居民從旁觀者變成股東與共同決策者,並事先說清楚收益、權利與責任
- 測試結果:從討論到形成共識,往往超過一年;這條路真的不容易
- 一群人走得慢、但走得遠。公民電廠也是如此,我們會耐心陪著社區慢慢形成共識。
- 由於時間較長,社區的頭人可能會改朝換代,原本的決策也可能被推翻,等於回到原點,必須重新開始。
- 我們也還在學習—到底要花多少力氣去推動公民電廠?站在旁邊等他們前進,有時候真的很焦急;花太多力氣,代表我們一旦退出,社區就會回到原點。
下期預告
公民電廠實驗室 #8:公民電廠要用公司,還是合作社? 發送時間:2026 年 10 月 7 日(每月第一個週三 10:0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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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勝崎|探淵科技營運長